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2026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者:王凯迪发布时间:2026-04-27浏览次数:10

        

        为持续深入推进红色文化相关研究,经研究决定,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2026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

二、项目指南

本年度项目围绕“武汉红色文化与武汉英雄城市形建构”“武汉红色文化字资源与知可视化建设”“武汉红色文化与思想教育”“武汉红色文化遗存的挖掘、保护”和“武汉红色文化与荆楚文化、长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五个主题方向申报,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特长确定具体选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面向高校、科研机构、党史研究部门、红色文化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从事红色文化研究的人员开放。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兼具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的研究人员。部分企事业单位中实际长期从事党史研究、红色文化实践等相关工作,虽无专业技术职称但具备丰富研究经验或实践成果的人员,亦可申报。

3.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参与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任务。

4.鼓励红色文化场馆从业人员、基层宣传工作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团队。

5.课题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项目。本次项目申报所设选题范围为方向性选题,申请者可根据选题方向与自身研究基础,拟定具体研究题目。

6.相同内容已获准立项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的,不能以该内容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项目。

四、资助经费方式及标准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资助分为前期资助和后期资助两种方式。

(一)前期资助

1.适用于尚未产出成果但研究计划成熟的申报人。经专家评审立项后,可在项目完成并达到结题要求后拨付资助经费。

2.资助标准: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培育项目的资助标准以最终发表的成果层级予以认定

(二)后期资助

1.适用于已有初步成果的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已出版(发表)且标注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的研究成果。提交成果材料经评审通过、签订协议后,直接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

2.资助标准与前期资助一致,立项及资金拨付标准按照本公告项目研究要求相关条款执行。

五、申报进度安排

1.申报人需登录“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官网下载《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填写完成后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026615日前邮寄至研究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申报书命名格式为“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其中,申报后期资助(成果类立项)的申报人还需提交已出版(发表)成果的电子文档及其成果级别认定证明(PDF格式)。以接收到纸质版材料的时间为准

2.本中心将在申报截止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项目研究承担人。立项结果将在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官网公布。

六、项目研究要求

1.完成时限:各类前期资助项目均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起算时间以立项通知发布日期为准

2.课题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要求不低于以下标准之一:①1CSSCI+1篇中文核心或1AMI核心1份被市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同时发表1篇中文核心或1AMI核心

2)一般项目结题要求不低于以下标准之一:发表1篇中文核心或1AMI核心;②1份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3)培育项目结题要求应发表不少于1篇高质量论文。

3.各类前期资助项目所有用于结题的阶段性成果必须注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项目内容相关。在上交结题材料时,请用笔在作者、单位、项目编号处画横线标记。成果的署名单位均需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全称),其中至少一项成果以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全称)为第一单位。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交1篇总报告、项目成果原件(期刊论文复印后归还)。研究成果若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直部门采纳,须提供原件或由权威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研究周期过半时,各类项目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并报送相关的阶段性成果。

5.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组织结题评审。评定合格后由中心核发结项证书,全额拨付研究经费。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组,取消立项,不予结题且不拨发研究经费。对不按规定办理结项手续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负责人,中心2年内不予受理其新的项目申请。

6.上一年度经中心评审为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获批新项目

七、其他说明

1.项目立项后,根据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研究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研究协议,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项目研究经费由江汉大学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3.中心地址:武汉市经开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J06A210,邮政编码:430056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7-84739568/13260661608

电子邮箱:yangfr@jhun.edu.cn

 

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江汉大学)

                                  20264 27


附件1: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